随着工作专班的深入调查,一个蹊跷的细节浮出了水面。2020年12月17日,株洲攸县市场监管局认定:攸县中盛房产公司向业主违规收费417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已向购房户退款407万。
实际上,根据业主代表最新做的实名统计,该小区1360户业主中,有1100多户没有收到退款。显然,这份两年多没有真正执行的法律文书,在关键事实上,有了造假嫌疑。
拿着《责令退款通知书》却迟迟不肯退款。明明没有退,却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退了绝大部分。面对业主的一再追问,株洲攸县中盛房产公司工作人员坦言,他们的确没有向业主退过钱。
离奇的是,在株洲攸县市场监管局当年出具的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中,不仅认定开发商中盛房产公司向业主退款407.7万元,还以证据的方式,罗列了六位当初收到开发商退款的业主名单。记者从中随机联系到了一位夏女士,对方明确证实,根本没有收到退款。
为了证实当年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关键事实的认定上存在造假嫌疑。株洲攸县中央花园二期业主代表,一一进行了实名求证,结果在能联系到的业主当中,有1100多户至今没有拿到退款。
不管是个例求证,还是大量业主出面证实,他们的确没有拿到开发商的违规收费的退款。
这就意味着,当初在接到省委巡视组的交办函和株洲市信访局的信访件后,株洲攸县市场监管局在对攸县中盛房产公司展开调查时,该公司向调查人员出具了虚假的退费名单。
时至今日,这一关键事实造假被戳穿后,也让这份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大打折扣。
退款认定被指造假 办案人员发生调动
法律程序已走完 业主权益依然受损
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依据结果追责处理
原本认定违规收费417.8万元,结果以涉嫌造假的方式,认定已经退款407.7万元,只有10万元没有退。最终,株洲攸县中盛房产公司只被罚没了11万元,此事在表面上得以了结,但攸县中央花园二期1360户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切实维护。目前,株洲攸县纪委监委和司法部门,已经受理了业主投诉,有关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
株洲攸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5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本认定攸县中盛房产公司,违规收费417.8万元。岂料,竟被对方的虚假资料蒙混过关,直接认定已退款407.7万元,只有10万元未退。
最终,株洲攸县中盛房产公司只被罚没了11万元,此事从法律程序上得以了结。记者回访时,当年的办案人员已经发生了人事调动。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开发商不按规定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应予以没收。由于当初攸县市场监管局,认定攸县中盛房产公司仅有10万元未退,即便违规收费417万,该公司最终仅付出了11万元的违法代价,而攸县中央花园二期1360户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切实维护。
那么,涉嫌虚假的退款名单和金额认定
是怎么堂而皇之地蒙蔽了调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