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学校食堂、校服、校车等方面收取回扣或提成。
2. 从学校建设、改造、维修等方面收取工程款或工程费的回扣。
3. 从学校招生、升学、评优等方面收取入学赞助费或感谢费。
4. 从学校职称评定、岗位调动、奖惩考核等方面收取好处费或利益分成。
5. 从学校资金管理、预算编制、财务审计等方面收取保护费或沉默费。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王胜战玩弄的这些女性,不是他的下属女校长、女教师就是女学生。
而我们的监督机制和单位不可谓不多。对王胜战任校长时,除同级党组织监督外,还有上级直接监督单位市教育局和驻局纪监部门。在王胜战任局长期间,有市委市政府的分管领导;有市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专门监督机构,有市人大、政协监督单位,还有当地的媒体单位等。难道这些上级机关和监督部门都是形同虚设?都是这样的不作为吗?
无论对王胜战的贪污受贿行为或者他的作风问题,在一个小小的县级单位,不可能一点风声没有,上级领导和监督部门不可能一点风声都听不到。为什么没有一个领导、没有一家单位早发现、早处理?不但没有发现处理,王胜战还能“带病”升职,岂不是咄咄怪事?
对这样一位长期存在的“小官大贪”和玩弄女性的行为,应该发现的没有及时发现这是一种失察、失职行为。如果听到了、发现了而不上报、不进行调查处理,更是一种渎职行为。必须进行问责。
第二,为什么这样一位劣迹斑斑的党员领导干部,却顶着一头耀眼的“光环”?
更为讽刺的是,王胜战的问题被查处之前,这位王局长已经是当地响当当的名人,还曾是位“网红局长”。
王胜战头顶无数光环:是浙江省春蚕奖获得者;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市名校长;甬派教育管理名家培养对象;贵州省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指导专家;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实践师、宁波市名校长工作室首席导师;2018年还被《中国教育报》评为“最受读者喜爱的好校长”,著有《用整个心做教育》一书。
几多名誉、几多光环在身啊!
人们不禁要问:难道这些荣誉和光环都是风刮来的吗?难道这些评选单位、授予单位都是随便给的吗?
但凡有一家单位认真一下、调查一下、核实一下,也不会闹出如此笑话!
看来,这些评选单位和授予单位存在着多么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啊?
第三,问题虽然发生在王胜战身上,难道上级有关领导和监督机关没有责任、不需要问责吗?
2016年6月28日就审议通过,2019年9月4日再次修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八)款明文规定:
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领导巡视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
一个小小的科级局长,竟然贪污受贿高达3个亿,并长期和一百多位女校长、女教师和女学生有染。反映了当地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部门和领导,对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致使这位市教育局长成为巨贪和作风严重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