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浏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死者浩浩系生前溺水死亡。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刘某诊断为抑郁症,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死者浩浩的父亲王某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王某现在也很焦急,刘某是个家庭主妇,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在读书,儿子没了已成事实,他希望司法机关能对妻子从轻处理。”马仲林称。
在浩浩之前,刘某与丈夫还有一个大女儿娟娟(化名)。娟娟出生时,刘某26岁。娟娟今年14岁,正在读中学。在2017年12月15日浩浩出生时,刘某已经40岁了。
王某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在一个乡下的花炮厂打工。刘某是全职妈妈,每天在丈夫上班,女儿上学后,只有她独自一人在家中照顾小孩,父母虽然偶尔会帮衬,但没有居住在一起。
“公安向邻居调查走访发现,刘某平时算是正常,只是在带小孩的时候有一点产后抑郁,无法对小孩的情况作出正确的判断。”马仲林告诉记者,按照刘某家属的说法,十多年前在照看大女儿时,刘某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怀疑大女儿不健康,但一两个月后,她又觉得大女儿健康了。
法院:主观恶性小但不符合缓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