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避免人员聚集
区县(市)指挥部在接到申报后将开展登记核实、管控等工作。请配合社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报告,不要随意出行就诊。
3、不得故意逃避、瞒报、谎报
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告知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4、鼓励民众监督报告
鼓励广大民众发现有告知书中提及的相关人员后,及时向所在地的村镇、社区疫情防控人员报告或者拨打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热线电话报告。
5、鼓励市民就地过年过节
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将出现高峰;节日期间走亲访友、家庭聚餐、酒席宴请等聚集性活动将明显增多;进口冷链食品的消费需求增加,货物物流量增大,多种因素叠加将加大疫情的传播风险。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高度关注、重视疫情防控,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做到“三减少三加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游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践行网络拜年新风尚。
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出境,不要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鼓励市民就地过年过节,减少旅行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