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打伤猥亵少女者,却被控故意伤害,“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结果”
4月23日,河南焦作打伤猥亵少女者的王某收到了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的传票,通知他于29日前往法院8号审判庭参加其被控告故意伤害案的庭前会议。
王某告诉新京报记者,4月18日,他已收到过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寄来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起诉状显示,此前被王某打伤的和某豪请求判决王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3948.11元。
王某收到的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传票
2020年12月,时年17岁的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执行逮捕。起因是1年前,王某因其女性朋友被和某豪猥亵而与和某豪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致和某豪鼻骨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21年1月5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变更了对王某的强制措施,王某被取保候审。3月15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打伤猥亵少女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梳理的案发经过显示,2019年12月8日晚11时许,女生佳佳、被告人王某、被害人和某豪等5人聚在河南焦作一酒吧喝酒,直至次日凌晨结束,离开时,和某豪趁机拉佳佳的手,又搂着亲其面部一下,提出让其跟自己走,佳佳将和某豪推开后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