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应主动投案自首。凡主动投案,积极配合调查,全部清退所吸收资金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及时消除社会影响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737-3806110(工作日)
13574737211(廖警官)
15773757211(余警官)
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2020年7月17日
《通告》显示,益阳市纳诺老年公寓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依法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减少投资人的经济损失,根据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对该案投资人情况进行核查登记。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接受信息登记。
益阳市纳诺老年公寓成立于2012年6月6日,成立之后,该民营企业以与老年人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收取养老合同金的名义大量吸纳老年人资金,进行民间集资行为已有8年以上。益阳市纳诺老年公寓于2016年已更名为益阳光辉颐养院,但是更名后仍然以益阳市纳诺老年公寓的名义,与老年人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以此为由巧立名目吸纳老年人资金。
有受害老人在红网发帖直言:“我们这些老人经历了解放前的黑暗岁月,经历了建国后艰苦的磨练,为共和国建设奉献了一辈子,省吃俭用节省的钱用来养老,不希望增加国家的负担,不愿意给子女增加包袱。在纳诺多名宣传人员的温情攻势和我们自己老年朋友的口口相传下,我们希望投资养老院,给自己赢得一个较好的晚年生活。”
其实,益阳纳诺老年公寓,于我而言,是“老朋友”了。早在2013年的时候,就参与过这个养老项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纳诺老年公寓至今才“暴雷”,远比当时的预期要长久很多。当然,这也只是迟早的事情。
这个项目的先天不足在于土地性质导致建筑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从一开始就是个违建、一个不合法的存在、一个应存在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