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称,为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施,《规划》提出六项保障措施。
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理顺中医药管理职能,明确中医药管理责任,加强人员配置,形成权责清晰、管理顺畅、运行高效的中医药管理体系。
加大中医药投入力度,鼓励地方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中医药发展。
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制订更多务实管用的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中医药建设专项,设立中医药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制定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价格管理政策,创新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基金监管模式。
深化中医药评价体系改革,将中医药人才评选、科学研究、职称晋升等实行单列计划、单独评价。深化中医药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改革,健全赋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管理制度。
强化中医药规划实施,将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协同推进。
加强中医药综合监督,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监管,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管,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中医药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