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战争胜负,主要地决定于作战双方的军事、政治、经济、自然诸条件,这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不仅仅如此,还决定于作战双方主观指导的能力。军事家不能超过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外企图战争的胜利,然而军事家可以而且必须在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战争的胜利。军事家活动的舞台建筑在客观物质条件的上面,然而军事家凭着这个舞台,却可以导演出许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活剧来。——《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九三六年十二月)
7、一切军事行动的指导原则,都根据于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尽可能地保存自己的力量,消灭敌人的力量。……何以解释战争中提倡勇敢牺牲呢?每一战争都须支付代价,有时是极大的代价,岂非和“保存自己”相矛盾?其实一点也不矛盾,正确点说,是相反相成的。因为这种牺牲,不但是为了消灭敌人的必要,也是为了保存自己的必要部分的暂的“不保存”(牺牲或支付),是为了全体的永久的保存所必需的。在这个基本的原则上,发生了指导整个军事行动的一系列的所谓原则,从射击原则(荫蔽身体,发扬火力,前者为了保存自己,后者为了消灭敌人)起,到战略原则止,都贯彻这个基本原则的精神。一切技术的、战术的、战役的、战略的原则,都是执行这个基本原则时的条件。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原则,是一切军事原则的根据。——《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一九三八年五月)
8、优势而无准备,不是真正的优势,也没有主动。懂得这一点,劣势而有准备之军,常可对敌举行不意的攻势,把优势者打败。——《论持久战》(一九三八年五月)
九、人民军队
1、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2、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他们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日)
3、中国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特别是现在,红军决不是单纯地打仗的,它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红军的打仗,不是单纯地为了打仗而打仗,而是为了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并帮助群众建设革命政权才去打仗的,离了对群众的宣传、组织、武装和建设革命政权等项目标,就是失去了打仗的意义,也就是失去了红军存在的意义。——《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九二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