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的岳阳城陵矶港国际集装箱码头。
促进物流运输发展。《措施》提出,推动开展内陆港铁水联运“一单制”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与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联动发展,不断扩大中欧班列(长沙)自贸专列规模。将长江干线水上运输距离60公里以下及省内其他内河的省际客船运输的经营许可等事项依法下放至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加快建设湖南郴州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副产品工业基地。
围绕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措施》明确,加大对自贸试验区内AEO高级认证企业的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在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设立中非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和植物提取物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释放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审价机制试点效果。争取国家支持深化推进药食同源产品通关便利化改革创新。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岳阳片区开展进境粮食“先行提离”跨关区通关监管协作。
大招三:激活改革创新要素活力
《措施》从促进科技创新要素集聚、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加强集约灵活用地、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措施》提出,加强自贸试验区与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双自联动”。支持自贸试验区片区设立先进制造业创新研发中心。依托湖南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打造基于区块链的知识产权全流程存证模式。允许片区管理机构推荐在自贸试验区内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以及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申请永久居留。
湘江基金小镇。
根据《措施》,我省将争取国家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探索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非金融机构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设立“外汇衍生品保证金池”。支持自贸试验区与湘江新区联动发展,共同推进湖南金融中心(湘江基金小镇)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在自贸试验区内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