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时刻谨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彰显绿色生态之美。以“一江一湖四水”为主战场,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完成3个湘江保护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重拳整治黑臭水体、欧美黑杨、非法矮围、非法采砂等顽瘴痼疾,湘江流域水质优良率达98.7%,比2012年提高10.6个百分点,退还长江岸线7.3公里,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有力提升,蓝天丽日、青山碧水、万类奋兴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我们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创造绿色产业之美。坚定不移“减污”,严控“两高”项目上马,集中力量整治“化工围江”“化工围湖”,长江干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基本退出;坚持不懈“降碳”,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去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千方百计“增绿”,在长株潭生态绿心,布局长沙奥体中心公园、花卉园艺博览园等绿色增值项目,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00家,国家级绿色园区10家,绿色发展指数进入全国前十,浓抹了产业链的“绿底色”,提高了绿色发展的“含金量”。
我们认真落实“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要求,弘扬绿色文化之美。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敬畏自然。在保护长江岸线上,我们着力推动“堤稳、岸绿、水清、景美”,再现了麋鹿嬉戏、江豚腾跃的优美景象;在湘江治理上,我们创造了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郴州三十六湾等治理经验;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上,我们呈现了长沙圭塘河、后湖艺术园等治理力作,让人与自然一体共融成为现实。
我们坚决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凸显绿色制度之美。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首创总河长令,健全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损害赔偿等制度。连续6年开展污染防治“夏季攻势”,制度性地推动完成6590项污染治理项目。可以说,湖南的生态保护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奋斗永无穷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对永恒的命题。我们只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才能保卫蓝天、碧水、净土,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