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更有保障。
2022年,汨罗市罗江镇托头岭村李银娥因年老体弱、丈夫残疾,当地政府经综合评估后将其纳入低保。2023年,李银娥丈夫和儿子相继因病去世,儿媳又因病中风,生活再次陷入困境。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低保予以提高,有效保障了她的基本生活。
2023年,省财政结合全省经济形势和财力状况,稳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其中城乡低保省级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650元/月、5000元/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同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投入持续加大,救助资金发放更加及时。
2023年,省财政将困难群众救助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方式由“上级补助、市县兜底”调整为“除中央补助资金外,省定标准内所需其他资金由省与市县按比例分担”。调整分担方式后,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省级财政投入同比增长43.18%,有效缓解了市县资金压力,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机制更加完善,适配补贴充满“人情味”。
2023年,省财政厅会同省残联印发《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改变原来集中采购免费发放的粗放式适配模式,建立“自主申报、精准适配、分档补贴”工作机制,既可以确保辅助器具与申请人需求高度适配,又能避免辅助器具闲置浪费,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几天时间,就收到了坐便椅。”日前,长沙县福临镇残疾人李慎思告诉来访者。李慎思属于二级残疾,如厕时需要使用坐便椅,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通过网上申请,第2天就接到了厂家电话,几天时间就收到了一把结实崭新的坐便椅。
——救灾能力提升,受灾群众暖心。
2023年12月14日晚开始,我省自北向南出现了一轮大风降温、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第二天,新宁县丰田乡天星村受灾群众便收到了御寒的生活物资。
省财政全力提升“就近调配、快速可达”的区域应急速度和能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根据区域灾情实际快速反应,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第一时间下达“救命钱”。
过去一年,省财政共争取和安排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资金4亿元,助力保靖县、古丈县、桑植县、石门县等地区顺利渡过 “6·30”“8·27”严重洪涝灾害,切实解决全省180万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保障线。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财政持续发力,民生事业不断发展,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增强,书写了一张温暖幸福的民生答卷。
真金白银惠民生
一 坚持为民聚财、为民理财、为民用财,全省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
二 国省就业专项补助38.1亿元,城镇新增就业超70万人。
三 安排10.67亿元,重点推进空白乡镇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
四 安排10亿元,支持100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